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工业炉窑烟尘、生产性粉尘、有害污染物的较高允许排放浓度、烟尘黑度的排放限值。本标准适用于除炼焦炉、焚烧炉、水泥厂以外使用固体、液体、气体燃料和电加热的工业炉窑的管理,以及工业炉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、设计、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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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
脱硫脱硝系统运维
布袋除尘器运维
《再生铜、铝、铅、锌工业排放标准》 (GB31574-2015)
《铜、钴、镍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25467-2010)
工厂地址: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冈中街道吴抬路8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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